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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专题

资料更新时间:2022-07-01 00:00:00    (已经浏览7723次)

告非居客户书


按照《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本市非居民用水成本措施的通知》(沪水务[2022]342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水费阶段性补贴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水务集团”)服务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户(不含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2022年6-8月实际用水量对应7-9月《缴费通知单》的供水费给予10%的财政补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给予阶段性降低10%的优惠。补贴信息在《缴费通知单》详细列明。

申请方式:免申即享。

根据本次政策要求:“非居民供水总表用户要同步将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总表用户(有内部分表并收费的情形)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总表内部客户统计表》(详见本页面:1、总表内部客户水费优惠落实工作上报),落实政策告知和分配补偿工作。

2、免除欠费违约金

2022年3月-5月期间,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纳已出账水费的非居民用户,欠费不停水,不收取违约金;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用水费,免除欠费违约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

缓缴申请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申请,主题:xxx(企业名称)缓缴申请,并根据申请材料提交附件。

申请条件:安装我司直接贸易结算水表、签订供用水­合同且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认定后给予缓缴资格。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缴费通知单》扫描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阶段性缓缴申请表》电子版。

3、免收非居用户2022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申请方式:免申即享。

4、咨询与查询

为确保贵户可以切实享受政策补贴,请配合我司抄准水表,仔细核对6-9月水费缴费通知单,如对水量、金额存在异议,收到水费缴费通知单当月及时与我司联系。可通过“上海供水”APP或微信小程序自助上传读数,也可致电上海供水热线962740或至营业厅咨询;浦威公司可致电威玲快线962323或至营业厅咨询。

相关文件、细则登陆官网www.shanghaiwater.com查阅;各类表单在官网“供水服务”专栏——“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下载。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1、总表内部客户水费优惠落实工作上报

事项说明: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政策要求:非居民供水总表用户要同步将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填报对象:

内部有分表并收费的总表非居用户


上报方式:

电子邮件(详见页面下方),主题:XXX(企业名称)内部分表情况


上报材料:

《总表内部客户统计表》

分表内客户入口 / 门口(含客户名称)照片


截止日期: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总表内部客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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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费阶段性缓缴申请


事项说明: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政策要求:2022年3月-5月期间,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纳已出账水费的非居民用户,欠费不停水,不收取违约金;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用水费,免除欠费违约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

 

服务对象:

安装城投水务集团直接贸易结算水表、签订供用水合同且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注:小微企业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认定,可通过“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xwqy.gsxt.gov.cn进行查验;

个体工商户根据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申请方式:

电子邮件(详见页面下方),主题:XXX(企业名称)缓缴申请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缴费通知单》(扫描件)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阶段性缓缴申请表》(电子版)

 

截止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服务人员将在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与申请人联系,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下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阶段性缓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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