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以及上海市《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本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供水接入项目实施免费外线接入,进一步降低用户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政策: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本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
1.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一)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五)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2.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本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等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确保认真完成本市清理规范工作各项要求。
1、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4、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